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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3-10-20 09:15:44 浏览次数:

上海公司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流程有那些?2022 年 11 月 28 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起施行。

《通告》提出:个人转让股权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依法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政策解读  



01
01
个人转让股权”中的“个人”指的是自然人股东

《通告》开头明确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征管规定,上海市税务局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同时,《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第 67 号公告,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 67 号文”)也提到,个人的股权或股份是指自然人股东的股权或股份。

02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此政策

如前文所述,《通告》要求对个人转让股权实行先完成纳税登记、再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联合管理,其中个人转让的“股权”,指的是自然人股东转让其持有的的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67 号文规定,被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03

纳税申报地点为“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通告》指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应该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此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 67 号文的第十九条规定相一致:“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关。”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67 号文第五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如果扣缴义务人之前未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过任何登记手续,则应先按规定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扣缴义务人登记。




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操作流程




  

     办理入口

搜索“上海一网通办”  然后再:搜索框:输入、“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

     登录

“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需要法人登录,登录方式有两种:1.法人一证通;2.营业执照扫码登陆(需要确保电子营业执照中有电子印章,如没有请前往“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申领)。



    办理页面

3.1 、办理须知:

查阅办理须知完毕后,点击【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下一步。


3.2、 信息查询及公司电子印章、电子证照调用授权书

申请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授权委托代办人身份”,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均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授权】按钮。



                              出现二维码页面

使用手机支付宝或者微信扫描网页弹出的二维码,进行用户信息认证。验证成功后,新弹出授权委托书签章页面。





签署成功后,授权委托代办人数据则脱敏展示,确认没问题后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若需要修改授权委托代办人信息则可点击【修改授权】按钮进行修改操作)。

3.3、 出让方与投资企业信息

根据登录者信息,“出让方与投资企业信息”页面脱敏预填展示(点击右侧眼睛图标可查看未脱敏信息),若有多个“被投资企业信息”、“股权出让方信息”可下拉框选择。

以上页面信息选择完毕,可以点击“暂存”,点击下一步进入“转让与受让方信息”。

3.4、 转让与受让方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让与受让方相关信息,可新增多组。

【注意】:“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权比例”合计不能超过股权出让方信息“投资比例”。


(1)受让方为“自然人”时,页面为:

(2)受让方为“非自然人”时,页面为:

3.5、申报提交成功页

 
申报成功页显示该办件的统一审批编码

       办件详情页3

申请对象通过 “办件查询”搜索办件查看进度,地址为:

https://zwdt.sh.gov.cn/zwdtSW/applySearch/applySearch.html

输入单位名称、统一审批编码、验证码即可查询。

(1)税务审批人员审批通过后,办件详情页会出现【继续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按钮。申请对象点击“继续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按钮,页面跳转市场局登记系统,申请人继续填写信息后提交。(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当所有流程审批结束后,页面显示为:


   下载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

   提交工商变更:

(一)选择变更(备案)事项

1、智慧导办

 系统通过问答形式,根据您自主选择的变更(备案)事项,自动 关联可能需要同步变更(备案)的其他事项,帮助您一次精准选 定所有事项。(注:您自主选择的事项用金色显示、系统自动关 联事项用橙色显示。)

2、人工选择

您可以直接自主选定需要变更(备案)的事项。

(二)填报变更(备案)事项信息

根据您选定的变更(备案)事项,根据系统提示填相关信息


  注意 

01
 企业名称变更:


     企业名称变更, 请先行完成名称自主申报。网址如下:(http://fw.scjgj.sh.gov.cn/nameqry/toCheckNameIndex.action) 在本系统录入获取的企业名称核准编号。

02
 登记注册地址变更:

   
    如使用经区政府或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集中登记地为新住所的,请勾选“集中登记地”,并录入合同编号、选择标准化地址,系统将自动为您生成集中登记地使用相关文件,后续无需另行上传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03

  经营范围变更:


    请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经营范围规范目录,根据市场主体主要行业或者经营特征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三)确认能否缴回纸质营业执照

您的办件可能需要换发纸质营业执照,需将您企业当前持有的纸质营业执照缴回登记机关。

系统将为您提供您企业当前持有的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编号,请您核对确认,有关执照是否能全部缴回登记机关。

注:若您的执照营业执照遗失的,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h.gsxt.gov.cn)发布营业执照作废申明,并按网上登记(在线申报+在线预审+线下办理)流程办理业务。

(四)选择办理方式

A
 、在线办理

按照全程网办(在线申报+在线预审+在线办理)流程办理。根据 系统自动生成的材料清单,上传企业依法形成的书面材料电子文件 pdf格式电子文件),经登记机关预审通过后,有关人员根据系统

提示远程完成电子签名,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完成办件。(涉及换发纸质营业执照的,通过现场或寄递方式完成执照换发。)

注:请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您企业依法形成(并经有关人员书面签署)的书面材料转换为pd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

B
、线下办理

按照网上登记(在线申报+在线预审+线下办理)流程办理。登记机关将对您填报的变更(备案)信息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请按照系统提供的材料清单,携带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五)上传有关人员身份证件照片(全程网办)


注意:
1、请上传.jpg/.jpeg格式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5MB。
2、请确保拍摄时光线充足,身份证件图片占满相框、内容清晰。

(六)上传材料(全程网办)

系统已根据您填报的变更(备案)信息,自动生成了申请表单,无需另行上传。请根据系统提示的材料清单,将您企业依法形成(并经有关人员书面签署)的书面材料转换为pdf格式电子文件上传。

(七)提交预审

点击“提交预审”按钮,您申报的信息(上传的材料)将提交登记机关预审。系统将提示您办件的预审排序,登记机关将尽快为您提供预审服务。

以上就是“个人股权变更一件事”操作流程,如果您对上海公司股权变更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咨询我们。企邦企服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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